南京市人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产局《关于加强全市旧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房产局拟定的《关于加强全市旧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五日 关于加强全市旧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房产局 2006年3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逐步为旧住宅小区居民提供环境整洁、卫生舒适、安全有序的居住条件,根据我市小区整治出新总体工作要求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对加强我市旧小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旧小区的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和谐社会一项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