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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综〔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4-05
【实施日期】 2006-04-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6〕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7日全省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我市石油价格配套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市各行业协调发展,保证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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