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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2006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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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2006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监察厅《关于2006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六日
 

省监察厅关于2006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的意见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整体推进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一、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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