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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2005年度联手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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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2005年度联手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4-2005年度的联手扶贫工作中,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琼有关单位、海口等市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联手扶贫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在贫困地区积极开展以“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联手扶贫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构建和谐海南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省委办公厅等64个联手扶贫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抓好今后的联手扶贫工作。其他联手扶贫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加倍努力,狠抓落实,扎实有效的开展联手扶贫工作,为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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