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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06年全省廉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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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函〔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06年全省廉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以及省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05年我省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06年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任务,省政府决定召开2006年全省廉政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6年4月13 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省政协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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