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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举办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培训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举办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妥善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善于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的精神,为了在我市形成一支熟悉WTO规则和国际贸易争端应对实务的专业队伍,上海市外经贸委委托市紧缺人才办与市外经贸培训中心举办“WTO与国际贸易争端实务紧缺人才培训”。
  一、培训时间:年内计划举办两期,2006年5月19日启动第一期。60课时(6天)为一期,安排在每周五、六,连续三周举行。
  二、培训对象:本市有关的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各类企业从事国际贸易争端解决事务的工作人员,同时欢迎社会关心国际贸易发展、有志于从事相关事务的法律、实务工作者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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