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院、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发展职业教育方针政策,2006年2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同时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2006年3月我厅又召开全省职成教育年度工作会议,李军厅长、车秀兰副厅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由此看出,国家和省里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放在首要位置来抓,这是职业教育在历史上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目前社会上还存在鄙薄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系统内部还存在着“重普教,轻职教”的倾向,导致教育结构不合理,职、普比例失调,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说明对职业教育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