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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编办、娄底市发改委、娄底市民政局、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劳动保障局、娄底市建设局、娄底市卫生局、娄底市物价局、娄底市妇儿工委、娄底市妇联、娄底市公安局、娄底市消防支队关于推进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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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娄底市财政局  湖南省娄底市劳动保障局  湖南省娄底市物价局  湖南省娄底市消防支队  湖南省娄底市妇女联合会  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编制办公室  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  湖南省娄底市妇儿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娄底市建设局  湖南省娄底市卫生局  湖南省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娄底市民政局  湖南省娄底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娄政发[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编办、娄底市发改委、娄底市民政局、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劳动保障局、娄底市建设局、娄底市卫生局、娄底市物价局、娄底市妇儿工委、娄底市妇联、娄底市公安局、娄底市消防支队关于推进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娄政发[2006]5号
 
 
  为加快我市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3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湘发(2001)16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湘发(200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幼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幼儿教育是我国学制的第一阶段,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要想保持我市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须充分重视幼儿教育在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的理念。目前,我市幼儿教育发展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幼儿教育事业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对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幼儿教育管理力量薄弱,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有的地方幼儿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小学化”的倾向。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将我市的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明确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幼教发展的要求为目标,贯彻“巩固提高、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方针,努力建设多元化、开放性、规范化、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新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幼儿教育发展运行机制和质量监督机制,促进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2、我市幼儿教育改革的目标:今后五年(2006-2010年),全市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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