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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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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4-07
【实施日期】 2006-04-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央和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方便群众办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公开工作,促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我市在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  一、进一步认识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大意义。

  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行办事公开,有利于促使公用事业单位及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满足群众多方面的公共需求;有利于推动公用事业单位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营造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促进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推行办事公开,有利于公用事业单位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逐步使依法办事、规范服务成为公用事业单位的行为准则;有利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成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自觉行为;有利于公用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加强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推行办事公开,增强公用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进一步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等不正之风,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明确推行办事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质量。

  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要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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