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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及先进单位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07
【实施日期】 2006-04-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及先进单位的决定
 
 
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任务,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在调控中谋求发展,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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