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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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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6〕51号
【发布日期】 2006-04-07
【实施日期】 2006-04-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5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委厅字[2005]56号)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加强乡(镇)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要求,促进乡(镇)和企业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立足防范,整治隐患,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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