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梳理执法依据和确定执法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5)9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梳理执法依据和确定执法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法(2005)51号),切实做好梳理执法依据和确定执法责任工作,现将《梳理执法依据和确定执法责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为评议考核工作奠定基础。 梳理执法依据和确定执法责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着力规范行政行为,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落实到行政执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 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5)92号,以下简称《责任制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梳理执法依据和确定执法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法(2005)51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把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为评议考核工作创造条件。 二、本方案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市直执法组织(以下统称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