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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4-07
【实施日期】 2006-04-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七日

黄冈市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实施名牌战略,尽快培育一批在省内外和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牌产品,对于加快全市质量振兴步伐,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现就全市实施名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取向,以效益为核心,政府积极推动与市场机制调节相结合,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全面提高企业技术开发、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的能力和水平,形成黄冈名牌产品群体,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和全市经济结构的优化,推动黄冈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到2007年,全市争创中国名牌1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5—6个,省级名牌产品累计25个,初步形成一批具有相当经济规模的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实现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的合理化。
  第二阶段:到2010年,全市争创中国名牌3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累计8—10个,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省级名牌,形成名牌群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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