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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发〔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4-07
【实施日期】 2006-04-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的意见
鹰府办发〔200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2002)8号和赣发[2003]16号文件精神,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推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现就进一步发展我市老年人体育事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建设和谐社会高度充分认识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使老年人健康长寿,是大得人心的好事,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历史。做好老龄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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