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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南海子工业园区建设及入园项目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4-07
【实施日期】 2006-04-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南海子工业园区建设及入园项目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曲政发〔2006〕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南海子工业园区建设及入园项目若干政策规定》已于2005年7月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七日

曲靖南海子工业园区建设及入园项目若干政策规定
 

  为加快推进南海子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进程,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以及《曲靖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优惠政策》,结合园区实际,制订《曲靖南海子工业园区建设及入园项目若干政策规定》。

  一、对园区管委会和园区开发公司的政策
  1.为保证园区建设顺利实施,入园项目由管委会按照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及专项规划进行初审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登记备案,报市规划管理局审批核发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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