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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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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茂府办〔2006〕36号
【发布日期】 2006-04-08
【实施日期】 2006-04-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06〕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
  《茂名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安监局反映。
二ΟΟ六年四月八日

茂名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现有爆竹生产企业39家(其中化州市9家,高州市13家,信宜市10家,茂港区5家,电白县2家),从业人员约5000人,年产值约1.6亿元。根据省政府2005年12月12日召开的十届八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我市现有的39家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在今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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