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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05年度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情况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法[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4-09
【实施日期】 2006-04-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05年度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情况的通知

穗府法[2006]13号

 
各区政府法制办:
  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广州市各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经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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