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岳阳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办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六年四月十日 岳阳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办公室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考评事项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政府(含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下同)办公室及市政府各部门(含实行垂直管理部门,下同)办公室进行考核。 考核事项包括政务值班、会议服务、公文处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府法制、信访接待、协调工作和行政后勤。 二、考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严格依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 (2)注重实效原则。在强调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注重考核工作实绩效率和服务质量; (3)便于操作原则。考核对象、事项、方式、标准应明确具体,定性定量考评; (4)激励创新原则。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注重工作创新和服务创新。 三、考评方式 (1)凡考评对象工作职责有考评事项的,按标准考评后得分,没有的按实际计分得分;考评事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失职、失误、差错的酌情扣分(不扣负分),重大过错一票否决。考评事项获得全国、全省、全市先进;经验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得到主要领导和广大群众赞誉,产生积极影响;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