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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创建人民满意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考核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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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文广新监察〔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4-10
【实施日期】 2006-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创建人民满意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考核标准》的通知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各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为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管理行为,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提升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影响力和满意率。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2005)14号《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的实际,现将《创建人民满意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附:创建人民满意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考核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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