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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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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字〔2006〕149号
【发布日期】
2006-04-10
【实施日期】
2006-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政字〔2006〕149号
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5月20日
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国发(2005)4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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