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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集中开展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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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4-10
【实施日期】 2006-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集中开展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 《德安县集中开展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德安县集中开展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副省长、市委书记赵智勇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以完善适应现实斗争需要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为目标,坚持“清理整顿与管理服务并重”的原则,坚持“抓防范工作从管人入手,管理人口以居住房屋为突破口”的工作思路,政府统一部署,部门齐抓共管,全面开展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我县出租屋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
  清理整顿所有出租的居住性、经营性、生产性的公、私房屋,包括工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私人等出租供流动人口、本县居民居住的房屋和供他人工作、留宿的商业(饮食)网点、中小旅店、洗浴中心等出租房屋或商、饮、服、修等用途的门点和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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