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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市长接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日安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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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4-10
【实施日期】 2006-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市长接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日安排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长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职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提出2006年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安排意见如下:
  一、接待时间和地点。今年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从4月份开始安排。每月下旬的一个星期四上午9:00-12:00,在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室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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