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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财农〔2006〕237号
【发布日期】 2006-04-10
【实施日期】 2006-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财农〔2006〕237号)


各盟市财政局、农牧业局:
  为了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畜牧业良种补贴是自治区为推动畜牧业发展,加快牲畜品种改良步伐,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畜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的一项重大措施。为加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本级财政
  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畜牧业良种补贴的范围仅限于通过农业部门审定的特、一级乳用、肉用种公牛的精液和经过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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