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落实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全市安全生产落实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十日
2006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落实年”,也是我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年,为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巩固百日集中整治的成果,确保深化集中整治取得预期目标,市委、市政府特制定邢台市“安全生产落实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 2006年,全市杜绝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不超过51人,其中煤矿死亡不超过26人,百万吨死亡率不超过2.6。将上述目标分解,沙河市不超过9人,其中煤矿不超过8人;临城县、内邱县、邢台县不超过3人,其中煤矿不超过2人;隆尧县、桥西区不超过2人,其中煤矿不超过1人;任县、清河县、宁晋县、平乡县、南宫市、巨鹿县、新河、威县、临西、广宗、柏乡、大曹庄、南和、桥东区、开发区不超过1人。驻市省、部属企业、市属企业死亡人数不超过14人,其中煤炭企业死亡人数不超过10人。 各县(市、区)的目标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驻市省部属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