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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州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10
【实施日期】 2006-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州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办公室: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延州政办函(2006)16号)要求,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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