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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业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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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价费〔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业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核定农业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函》收悉。为促进我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与鉴定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于去年下发了《关于明确农业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批复》(湘价费(2005)22号),执行一年来,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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