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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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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教党〔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现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2006年4月11日

 
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方案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 “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在我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局党委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活动。
  一、深刻认识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重大意义,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中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坚持“八荣八耻”,对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广大师生务必充分认识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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