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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沈地税发[2006]60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沈地税发[2006]60号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地税发[2006]23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贯彻该《通知》精神,将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实行全员全额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一并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个人所得税实行全员全额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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