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6)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总工会、安监局制定的《唐山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六年四月十一日 唐山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广“江苏海安县经验”,继续在全国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05]8号)精神,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决定自2006年至 2008 年在全市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办字[2005]130号)精神,现制定如下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