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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性金融合作机构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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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函〔2006〕58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性金融合作机构建设的通知
宜府函〔2006〕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  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宜宾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的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金融优势,通过运用组织增信的原理和方式,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信用体系,促进信用建设和制度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经宜宾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协商,决定进一步充实开发性金融合作小组,负责全市开发性金融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成鸣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唐 桥 市政府副市长
  谢德海 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
  副组长:余铭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邦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大远 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客户一处处长
  成 员:谢 杰 市发改委主任
  黄洪浪 市财政局局长
  李耀安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周建国 市规建局局长
  赖正才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世华 市交通局局长
  蔡小鹏 市教育局局长
  范崇宁 市国资委主任
  陈小立 市监察局局长
  王子安 市国资公司总经理
  李 政 市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
  刘 晓 团市委书记
  严春风 翠屏区人民政府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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