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平凉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崆峒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平各单位: 《2006年平凉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 2006年平凉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塑造整洁、文明的城市形象,营造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从4月初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常年抓好城市管理工作,现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营造良好有序的社会环境,巩固城市建设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积极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切实解决城市环境卫生“脏”,城市公共秩序“乱”,城市人居环境“差”的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创造一个文明进步、整洁卫生、通畅有序的城市环境,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整治任务 这次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范围是:东至十里铺,西至四十五研究所,南至南环路,北至柳湖路区域内各主次干道及周边环境 (一)强化责任,狠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由崆峒区政府牵头,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和柳湖乡、西郊开发区、崆峒镇政府具体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依照平凉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与各自辖区内未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书的签订要覆盖辖区所有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不留死角。本次“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后,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要督促各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 “门前三包”责任书按统一格式,装框上墙,与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并列摆放。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开发区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市、区爱卫会要做好门前“三包”的协调督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清洗各自辖区内各建筑物、墙面上张贴的各类宣传广告和办假证电话号码。 (二)完善机制,切实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1、城区主次干道清扫必须在早7点以前完成,坚持全天保洁;生活垃圾必须坚持日产夜清,早7时至晚7时前,不得从楼宇、居民院落向外清运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