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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5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 市经贸委、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关于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 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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