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办发〔2006〕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雷河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45号)精神,不断扩大我市农村消费市场,提升农村商品流通质量,更好地服务“三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