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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2006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红政办发〔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2006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06〕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今年,县人民政府共接到县人大办转来县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33件,县政协办转来政协红河县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06件,合计239件。县人民政府按所涉及内容和各级各部门的职能,把这些建议和提案分别交由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办理。为确保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得到快速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承办质量和整体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云政发(2003)147号)的规定,现对承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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