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6〕82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近来,国务院、国家林业局、省政府多次发出紧急通知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反复强调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随着气温回升,高火险天气增多,加之清明扫墓、春耕、春游,林内人员流动频繁,野外火源增多,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