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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6〕143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一日

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11号
北京、上海、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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