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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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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呼政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呼政发〔2006〕1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
  《呼伦贝尔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
 
呼伦贝尔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按照市委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0%,达到390亿元;城镇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9.6%,达到22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3%,达到129亿元;进出口总额增长15%,达到18.4亿美元;财政收入增长20.1%,达到42.8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达到930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4%,达到3600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4‰以内。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牧林区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牧林区建设。一是积极调整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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