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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线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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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通告〔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线管理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线的管理,防止私挖乱掘现象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政府现将加强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线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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