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金融共赢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府〔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金融共赢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有效解决我市银行业信贷资金运用率不高,中小企业融资较困难的问题,促进阳江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实现共赢,必须着力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阳江市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意义。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运行的“血液”。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当地社会与经济发展基础和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潜力、政府行为、社会信用文化建设、企业诚信度与财务透明度、金融监管当局的作为等。一个地方的金融生态环境良好,融资渠道必将畅通,金融活动必然活跃,反过来又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因此,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动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作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为动力,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府、部门、银行、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打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经济金融环境。
  (三)目标任务。通过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我市经济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和谐的环境,各项业务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金融企业创新能力和支持地方经济的力度有效增强,努力实现我市银行业吸存的资金能基本用在阳江,并争取市外资金的更多支持;企业融资渠道畅通,经营规模和效益得到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