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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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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淄教基字[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淄教基字[2006]13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山铝基教处,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准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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