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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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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地税发[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4-11
【实施日期】 2006-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6]41号)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各部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税收执法文书的重要性。规范统一税收执法文书是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是保证征纳双方各项权利的行使和各项义务的履行的操作规范。《通知》规范了67个式样的税收执法文书,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税务行政处罚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保证税收执法文书合法、规范、有效的使用起着重要的作用。各直属局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并以此为契机,落实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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