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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161号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文[2006]16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研究,现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福建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福建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闽政(2005)21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的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目标,以提高我省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为内容,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要和安全消费。
  二、工作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各级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普遍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体制和机制上确保执法合力的形成,在乡镇配备兼职的加工食品安全协管员;在乡镇一级全面建立消费者委员会分会,通过五年的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起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初步形成农村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食品的消费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全省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
  1.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发布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省要完成新建和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300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30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省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300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充分利用和结合农村现有信息服务网络,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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