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关于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制订了《关于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切实解决乡镇原有职能和工作格局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乡镇行政管理关系,整合乡镇行政执法资源,加强镇政府执政能力建设,促进依法治乡镇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