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2006年推广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2006年推广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2006年推广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通知》(教外司来(2006)1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关于2006年推广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通知
教外司来(2006)143号

  为适应来华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优化来华留学环境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来华留学工作的重点之一。建立系统完善的来华留学保险机制,提供质优价廉、手续简便的保险是优化留学环境的重要举措,是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世界上接受国际学生较多的国家采取的普遍作法。
  我部与中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