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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牡丹江市区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牡丹江市区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牡政发〔200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为解决牡丹江市区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按照自愿参保缴费、政府适度补贴、权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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