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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06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06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2006年城市建设计划》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

牡丹江市2006年城市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城市建设工作坚持加快发展、加快建设的方针,市区以“创三城”(生态园林城、全国卫生城、环保模范城)、村镇以“创三康”(康居城区、康居乡镇、康居新村)为主题,坚持“三结合”(维修养护与新建相结合,政府投入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提档升级与便民利民相结合)的原则,在保开支、保维修养护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街巷道路整治、主城区照明为主的便民利民工程,推进棚户区改造,解决动回迁难,提高供热供水质量,为城市工农业生产服好务,为方便广大群众生活服好务,为省运会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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