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道真自治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道真自治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总 则 1. 1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3)19号)的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总结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促进我县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共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细则》、《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道府发(2005)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1. 3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规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程序和处置办法,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1.4.2坚持平战结合,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的原则。 1.4.3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4.4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调应急的原则。 1.4.5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联动的原则。 1.5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般(Ⅳ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适用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道真自治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是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全县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领导机构。 2.1.2县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局长、县政府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县邮政局、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1.3县指挥部职责: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县、乡(镇)人民政府在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4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主任由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职责: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办理应急处置工作的公文,提供和通报相关信息,向县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5县指挥部聘请有关技术人员组成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工程技术组,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2.1.6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林业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种类鉴定和风险评估,牵头组织实施监测预警、检疫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督促、检查、评估应急工作和效果,协助灾害发生地开展灾后重建和受理援助。 县发改局:负责配合做好监测、检疫和除治林业有害生物基础设施建设。 县经贸局:负责做好电力和运力调度,优先保证应急药剂及器械的运输需要。 县公安局:负责处理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生的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县财政局:按照《道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负责筹措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资金。 县邮政局、交通局:负责执行《国家林业局、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国内托运、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的联合通知》(林造发(2001)523号)有关规定,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必要时,协助县林业局的检疫机构做好复检工作;负责运力调度,在本预案启动时,确保应急物资按时运达。 县水利局:负责协助林业主管部门的检疫机构,对其所营造的水源林、水保林以及苗圃地等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县农业局:协助县林业局检疫执法、检疫检查,禁止带疫植物和植物产品(包括木质包装材料)违法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