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和救助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盐政办发〔2006〕42号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和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解决全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政府把推进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和救助工作,加快全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列为今年的90项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现就推进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