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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和救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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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盐政办发〔2006〕42号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和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解决全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政府把推进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和救助工作,加快全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列为今年的90项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现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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