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鲁安发[2006]11号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安委会,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 按照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活动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山东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着力于强化全民安全责任意识和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制定全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 国泰民安 活动时间:6月份 一、省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制宣传日暨全省“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1、时间:6月1日 2、地点:泉城广场 3、主办单位:省安委会和济南市政府 4、活动内容: (1)召开《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2)发放《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宣传材料;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咨询; (4)设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图片展。 环境布置:设置拱门、华表,悬挂活动主题横幅、彩旗、气球,开展寓教于乐的趣味性活动,增加现场气氛。 省人大、省政府等有关领导,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济南市有关领导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泉城广场的活动。 5、工作分工: (1)活动场所由济南市负责协调落实,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共同负责场所布置; (2)省安监局、公安厅(交警、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