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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二○○六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二○○六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委属单位:
  为加强本市教育系统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及教育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二○○六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气发(2006)14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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